|
灯具、开关和插座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照明灯具应安装牢固可靠。
(2)室内或车间内装设的灯具,若用吊管悬挂,管径不应小于10毫米(随灯具重量而定),灯具的附件应可靠固定。
(3)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4)灯具及其发热部件(如镇流器等)应远离可燃物品,或者采取隔热措施。
(5)若吊灯重量超过3公斤,应预埋吊钩。
(6)室内灯具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5米;不属于潮湿、危险场所的生产车间和其他房间,至少不应小于2米;如果由于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必须降低悬挂高度,则应加强绝缘或采取设外罩等防护措施。
(7)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3米(装于定外墙壁上时可减至2.5米)时,应对光源加以保护。
(8)照明开关应接在相线上,不得接在零线上;拉线开关应装在距地面不低于1.3米处,手开关离地面不应低于1.3米,插座离地面高度一般也不应小于1.3米。
(9)不同电压的插座,应采用不能互用的不同型式的插座,并应有明显的标志;明装的开关、插座和吊线盒,均应牢固地装在合适的木台上;如果暗装,则应有开关盒和完整的盖板。
(10)各种场所用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记,如用颜色、标签注明等。
(11)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和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