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张家港富佳电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老总李茂龙在成都\宜宾等地方共配装电梯10台.即18/18层站4台.8/8层站1台.6/6层站3台.7/7层站1台.11/11层站1台.都是由原安装电梯所剩材料和购买主机.随行电缆.厅门.导轨.限速器等,并由公司技术人员配装控制柜,以张家港富佳电梯有限公司的"富佳"牌买给客户.
后来,被成都郫县经济犯罪科以"假冒伪劣"的名义调查,在5月25日刑拘,6月25日又放出来,问这种问题如何看待?
以下是当事人的口供:
呈:郫县公安局经济犯罪科
情 况 说 明
张家港富佳电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法人代表李茂龙及其儿子李刚于2001年5、6、7月期间,分别于新都红光同利电工厂和机场路库房(租肖大爷家民宅)组装十台电梯,分别售于成都外国语学校(4台,18层18站);武候区甘孜宾馆(2台,6层6站);双流县公兴镇翔龙湾宾馆(1台,6层6站);新津县津惠大酒店(1台,7层7站);宜宾市医药大厦(1台,8层8站);宜宾市宏峰房地产开发公司(1台,12层12站)。
从主要零配件上可说明该十台电梯非张家港富佳电梯有限公司销售:
1、控制柜主要区别于:
A、 外壳为新都红光同利电工厂生产;
B、 控制柜内主要部件:变频器、OMRON 牌PLC、制动电阻、制动单元、施耐德接触器等是在成都新潮工控销售员巩伟东处购买;
C、 控制柜内变压器、线槽、电线、安装导轨、检修按钮、开关等是从成都市城隍庙购买;
D、 6A、10A、60A空气开关从西门正泰开关公司销售商处购买;
E、控制柜内配线由我配制,线号是我用手写的。
2、在新都县红光同利电工厂还生产了“机房电源箱”、“轿顶接线盒”、“地坎支架”、“光电开关插板”、“光电开关安装板”、“碰刀”、“导轨支架”等;
3、主机、厅门、轿厢、开门机、导轨、限速器、随动电缆、外呼电缆、缓冲器等,有的是原来安装“富佳”牌电梯所剩下的,有的是在改造成都二号桥头“诺玛特”商厦时更换下来的,有的是从电梯配件厂(如:上海老港、上海贝思特、沈阳蓝光、常熟曳引机厂、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等)购买的。
因为我当时在李茂龙公司打工,他指使我进行电器方面的配制,机械方面主要由他本人及公司员工王**、张**完成。2002年之前我还不明白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后来2003年关于电梯《安全法》出来后才意识到。在郫县公安局经济犯罪科找到我后,我就将该事原原本本向他们说明了。
特此说明
***
200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