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20日公布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它是今后三年我国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规划》明确指出钢铁业发展存在的五大问题:盲目投资严重,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资源控制力弱,流通秩序混乱。
《规划》提出振兴钢铁业五条基本原则: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
《规划》指出要着重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一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二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三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五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六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七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八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
《规划》提出十二条具体政策措施,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实施公平交易政策、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企业重组政策、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产业信息披露政策、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转引自《中国冶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