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2004年《中国财经报》的一则消息中谈到的一件事,大意是中国某公司经理出国在旧金山五星级酒楼宴请里尔公司的领导,结帐付款共1100美圆,然后拿了发票后回到下榻的宾馆。谁知两小时后,宾馆服务小姐领着两名美国税务官员找到该公司经理,请他补缴吃饭的税金和罚金。并将一张清单递到他面前——税金:1100×50%=550美圆,1100×20%=220美圆,合计770美圆。两税官当面通知:请你在20分钟内到税务部门交清吧!
该中国公司经理起初惊疑,后不解。宾馆服务小姐告诉他,原来在美国凡公款请客吃饭是要按50%的饭金缴纳税金的;如果在饭后超过两小时而未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就会受到饭金20%的罚款。
我国多年来各政府部门都派出官员出国取经,美其名曰借鉴、接轨,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公款吃喝,外国明明有制约的成功案例做法,为什么各级官员们就是取不回来真经呢?看来,要讲“三个代表”得真有爱党爱国爱民的良心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