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项竞争或交易中,人们常用“稳操胜券”形容某一方的优势。那么,胜券是怎么回事呢?
人们为了买卖或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有所凭证,往往要相互订立一种契约,古代称作债券而现代则称作合同。古代债券是用竹简作成,上面书写器契约的内容,该契约又分为左右两片,双方各执其一,其中的左片称为左券由债主收执作为日后索债的凭证,右片称为右券由借债人收执作为偿还债务的凭证。
当按契约规定的日期索债或偿还债务时,双方都要拿出各自收执的凭证即左、右券,将其合在一起,经双方确认无误有效后,双方再按契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债结账清后,在双方见证下当场将债券焚毁作废。
清朝文学家方苞曾在“颂铭”中对左券做过恰当的诠释:决胜千里,如操左券。后人也就“左券,即是胜券”沿用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