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按经验选定加、减速时间设定。若在启动过程中出现变频器过流,则可适当延长加速时间;若在制动过程中变频器过流,则可适当延长减速时间。但系统的加、减速时间不宜设定过长,时间过长将影响生产效率,特别是变频调速系统频繁启动、制动时。在电动机加速时须限制频率设定的上升速率以防止加速过电流,减速时须限制下降速率以防止减速过电压。
加速时间设定的要求;将加速电流限制在变频器过电流容量以下,不应发生过流失速而引起变频器跳闸。
减速时间设定的要求;防止变频器中间环节直流电路电压过高,,不应发生过压失速而引起变频器跳闸。
加、减速时间一般采取按负载和经验先设定较长加、减速时间,通过启、停电动机观察有无过电流、过电压报警;然后逐渐调整,将定加、减速设定时间逐渐缩短,以运转中不发生过电流、过电压报警为原则,反复调试几次,便可确定出系统的最佳加、减速时间。
在系统为大惯性负载时,变频器设置的加、减速时间应长一些,若加速时间过短,在电动机启动时变频器容易因过流而跳闸;如减速时间过短,由于系统的负载惯性,电动机处于再生发电状态,电动机产生的再生能量容易导致变频器发生过电压而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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